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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化暴徒”不能也用“暴力

连日来,普通网民“亦忱”只因写了几篇关于“林则徐不是民族英雄而是历史罪人”的博客文章,在网易文化频道掀起不大不小的风波,甚至在博友之间引发“博客论争”。其“林则徐是历史罪人”的另类观点颠覆了林则徐被公认的民族英雄地位,落得个“文化暴徒”的贬称。网友的评论反对者居多,其中属谩骂性质的占90%以上,完全支持作者的不到2%。(《信息时报》10月16日)

笔者对“亦忱”的文章,同样也持反对意见,这是作者以一种“上帝的眼光”来看待历史人物。以为所有国家和民族都是“上帝的子民”,因此脱离历史背景和时代局限来对历史人物进行评判。这种对历史的解读得不到支持是非常正常的。

但是,称“亦忱”为“文化暴徒”,并对其进行侮辱谩骂,则并不是一种正常的观点争鸣,而是另一种“文化暴力”现象。缺少理性的评价与探讨,太多意气相争,是目前文化批评中的一种通病,而且还蔓延到了其他批评领域。这值得进行必要的反思,因为,动辄挥舞“大棒”,本身就是一种暴力行为,与“文”的精神相去甚远。如果说网民的倾向性谩骂尚可理解为一种愤怒的表达的话,严肃的批评家扣之以“暴徒”身份,则反映了目前对多样化表达和个人表达的缺乏尊重、甚至缺乏真正的表达环境。

如今,我们的社会已经进入一个渴望表达的阶段。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有利于摆脱单一的思想模式和解放思想的。在一个渴望表达的社会里,意味着人们思想的活跃和对社会的认知的渴望。经历了无数思想禁锢阶段的中国人,渴望以自己的方式来观察世界、认识世界,这本身是好事。有表达比无表达好,表达比不表达好,表达之后,至少我们可以知道:哦,原来还有这样一种认识。

但是,表达需要社会有良好的表达环境和宽容的文化心态,这样才能使表达者“思”无不言、言无不尽,使社会能够对某一种思想得到全面而完整的表述。良好的表达环境不仅是一个公众表达平台,更重要的是公众(特别是文化批评者)心中给不同意见者留出的平台,这就需要有着宽容的文化心态。宽容的文化心态并不是不要争论,而是需要正常的争论,观点的碰撞和思想的激荡在一个尊重个人表达权利的社会里是难免的,通过正常的思辨,对人们的文化思想的帮助会更为深刻。 

尊重“不一样的表达”,其实说到底,还是尊重我们“自己的表达”。在一个多元的社会里,任何人都可能产生与“主流文化”不相符合的思想,我们对任何一个“另类表达”所挥舞的“大棒”,总有一次会打在自己的头上。